朗读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从2007年3月1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在网上申报年度检验。
一、年度检验对象:
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均须申报年度检验。
二、年度检验时间:
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2006年企业年度检验从2007年3月1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经批准延期申报的,可延长时间到7月30日。
三、年度检验方式:
各类企业均在网上申报年度检验,初审通过后下载年检报告书,将年检材料报送到指定的年检机关办理年检手续。(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直接报区工商分局注册监管科或委托各工商所代理,其他企业报所在地工商所。)
企业网上申报年检网址:衢州工商红盾信息网网址:www.qzpages.com ,点击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进入;或者直接登录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网站:http://61.130.53.3:7001/yearcheck。
四、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一)企业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下载的年检报告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下列企业还应提交法定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4、汽车经营企业、担保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5、06年受过行政处罚的有限公司(简易程序及逾期年检案件除外);
6、中介机构;
7、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8、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企业。
(六)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条件的,必须提交有效许可证复印件;
(七)企业申报年检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属于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改变的,经变更登记后,再办理年检。
五、免检的企业,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经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下载年检报告书,直接报送区工商分局企业注册监管科(区工商分局二楼)。
六、根据省局浙工商个(2007)2号通知要求,今年将推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企业正式申报年检时间从提交书式材料开始进入年检程序。对不按照规定申报年度检验的企业,年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00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