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衢江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衢江区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工作方案
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进一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更好地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总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按照城区农村全覆盖,部门乡镇同启动,三年之内要达标的目标,建立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效落实各乡镇(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总体目标。力争经过2年努力,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区标准,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区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和领导者,乡镇(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是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创建者。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搞好创建活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区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整治力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持标本兼职,通过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建设,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巩固治理成果,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考评机制,明确各项工作分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
(四)科学评价,以民为本。坚持满意导向,把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科学设定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创建工作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三、创建安排
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总体安排,我区于2016年5月底前全面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力争2018年5月底通过市级初评,再由市食安委推荐,向省食安委申报验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10148.html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