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林〔2016〕6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6年9月7日
201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细则
为充分调动发挥全体工作人员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
二、考核范围和认定标准
(一)考核范围:达到《关于印发衢江区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16〕58号)规定的工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考核内容的项目。
(二)项目分段相关人员得分的认定:按区委办发〔2016〕58号文件执行,以区招商引资核查结果为准。《衢江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登记表》的联系人为项目信息提供人,信息上报、招商项目洽谈和项目推进服务的得分,由产业科视具体情况提出方案交局领导审定。
(三)实行“目标制”管理:各班子成员要确保1个规模项目(含分管科室的项目);营林科完成300万元以上2个规模项目或1000万元以上1个规模项目;办公室、森林资源科、森林公安局、产业科各完成1个300万元以上规模项目;其它科室各须1个规模项目提交决策咨询。
三、考核计分
(一)提供有效信息(每条10分)。经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甄别确认的协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协议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当年经营性入库税收2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协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信息(有效信息转化项目进度实行分段计分,信息上报得2分、提交区决策咨询得3分、项目通过决策咨询并落地后再得5分)。
(二)规模项目分值。工业项目:协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加30分,1亿元以上项目加60分。服务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以上项目加30分,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项目加60分。现代农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0万元以上项目加30分,到位资金1000万元以上项目加60分,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项目加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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