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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行动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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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和身份意识,激励全体党员亮出身份、主动作为,争当衢江教育铁军表率,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行动的通知》(区委组发〔20177号)、中共衢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佩党徽 亮身份 当先锋”活动的通知》(衢市教党〔20177)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党员中广泛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各中小学(单位)、局机关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开展行动,把党员身份亮在工作岗位上、亮在群众心中,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宗旨和使命,服务群众“干”起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努力在履行本职岗位、推进教育事业中主动担当作为、干出铁军风采,带动和引领广大教师为建设教育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活动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全体党员。

三、具体内容

1.佩党徽。党员在工作期间一般应佩戴党员徽章;机关事业在职党员中直接面向一线群众的,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集体行动和大型活动时必须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工作时间外提倡佩戴党员徽章。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醒目位置;党徽若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它徽章上方;党徽由基层党组织统一配发,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要妥善保管,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员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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