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朗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粮食收储公司、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发行《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储备粮轮换早稻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通知》(浙粮〔2017〕1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价成〔2017〕67号)和区府办《关于抓好2017年早稻订单工作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保护农利益,做好2017年早稻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和奖励政策

(一)收购价格

订单内早稻不分粒型,收购价格统一按我省出台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33元执行,不得压价。订单外早稻不低于我省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即每50公斤133元。

   (二)奖励政策

    核定的订单数,每投售50公斤订单早稻奖励30元。订单外早稻不享受奖励政策。

   (三)奖励资金兑付办法

    收购结束后,区粮食收储公司编制奖励资金发放清册经农业、粮食、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经银行“一卡通”兑付到户。

二、收购粮源和质量标准

收购的早稻须系当年产自衢江区范围内,区外粮不予收购。相关质量和卫生指标符合省级储备粮轮换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早稻收购关乎粮农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分析今年订单早稻收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执行政策,严肃纪律

1.各级干部和收购企业员工要严格执行订单早稻收购政策,各收购网点要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作价办法、奖励标准、结算方式、收粮人员、入库仓号、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信息。要严格执行订单早稻价格政策和质量标准,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区外粮进入我区政策性收购,对不符合质量、卫生等标准的稻谷,必须动员农户整晒处理合格后再收购。要当场足额支付售粮款,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的“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的“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931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