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交〔2008〕10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交通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现将《2008年全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2008年全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全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推进“创业创新”总战略,紧紧围绕全局2008 年工作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建设“平安交通”为抓手,以丰富发展“枫桥经验”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综治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切实抓好社会的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改革发展就无法推进。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本科室、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维护稳定的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今年,要着重抓好北京奥运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稳定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面临的困难要有充分估计和提前准备,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及早制定方案,周密部署,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防范应急演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定的因素,确保交通系统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
排查调处工作,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综治工作的有效抓手。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提出的“推广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经常排查矛盾、及时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促进这项工作不断深化。各科室、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及稳定的重大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负责,按照“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和“边排查,边解决”的工作原则,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激化,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综治职能作用,把综治工作与交通建设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大对行业综治的工作力度,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促进交通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一是做好境内道路交通等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工作,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继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确保乡镇渡口渡运和水上旅游安全、畅通;三是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健全和完善综治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四是继续推进“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反邪教等专项工作。
四、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保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交通内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按照职能科室、部门管理原则,做好综治工作;二是重点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安全保卫经费,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杜绝各类重大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五、学习贯彻《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综治意识
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大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造成一定声势,使综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在交通系统的干部职工中广为人知。并适时举办培训活动,提高综治安全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综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推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题词:交通 综治△ 要点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