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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9〕38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印发2009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区等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争创衢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模范单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要按照《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抓“创安”、“综治”工作做到力度不减,工作不松,组织不散。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与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签订 “创安”与“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目标管理体系。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内部保卫组织,指定专门保卫人员。同时,要将目标管理与相关责任人的奖惩挂钩,列入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要加大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监管力度。把治安防范与创安结合起来,突出创安的重点,把预防和压缩案件摆在突出的位置,力争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要突出人防,加强物防,推进技防,有计划、有重点地增加科技创安的投入,不断提高安全创建工作的科技含量。
二、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积极预防和杜绝职工违法犯罪
要认真按照综治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思想素质。
(一)要创新方式,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继续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对劳教释放人员教育和帮教工作,促进其自觉遵法守法,努力防止刑事犯罪。
(二)要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局社会治安综合防治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抓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单位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内部保卫制度、门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水上安全管理制度等,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循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监督、检查,改善管理方式。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定期召开专门保卫工作会议,并结合春节、“十一”和元旦等节假日开展定期不定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督查,做到发现治安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确保实现全年无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及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解决人民群众的需求事项是我们交通信访工作的重点。要把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围绕信访工作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活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一)要把解决各类信访问题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信访件及时报结制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信访队伍处理信访件的能力。切实落实信访问工作分级责任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有关来信、来访件及时进行梳理、调查和处理,要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态度,对每信访件,给予及时解决,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专门设立信访员,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及时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同时,要继续下派政治觉悟、素质好和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挂钩乡镇进行蹬点(农村指导员),积极协助有关乡镇村做好预防化解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
(二)要把人大政协提议案回复办理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要专门确定专人具体抓提案办理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当面征求意见,到现场勘察,对提议案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并到实地进行调查、踏勘,提高了办理议提案工作的满意率,确保社会稳定。
主题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要点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