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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9〕25号
衢 江 区 交 通 局
关于开展“三防”工作检查的通知
区交通系统各单位、局管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局和区政府关于做好 2009年“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我区交通系统“三防”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台、汛期安全生产,决定开展交通系统“三防”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防”检查工作,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落实“三防”检查责任制,查细、查实每项“三防”环节,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员。各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检查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照十个“有没有”,要逐项检查、逐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各单位要于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区局。
二、抓住重点,明确内容
根据我区交通交通行业特点,各单位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水路运输的船舶、渡口、码头的安全,抢险的船舶是否落实。
2.建设工程的设备设施、仓库、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抢险的车辆是否落实,桥梁安全施工专项预案是否科学完善,安全生产关键性节点控制是否真正到位。
3.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等的安全,2008年水毁工程及2009年以来塌方路段的修复情况。要求对桥梁、隧道、高挡墙、易出现塌方和滑坡路段等逐一排查,对山区公路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或隐患,及时划出警戒线,设立醒目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排除险情。
主要检查为十个“有没有”:即领导有没有重视,组织有没有到位,责任有没有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有没有到位,工作重点有没有突出,措施有没有落实,预案有没有建立,抢险设备、机械、运输工具、物资和队伍有没有落实,值班的地点、人员、通信设备有没有落实,车船的防台防汛工作有没有宣传到位。
三、检查到位,整改及时
区局成立“三防”工作督查小组,组长:胡广济,副组长:魏新德,成员:卢林高、江巨康、江红远、缪伟民、黄永华。特邀市港航处共同参加水上安全检查。检查日程安排如下:
5月21日,樟潭渡口、盈坎渡口、塔底渡口、方杨渡口;
5月22日,东仓口渡口、山下渡口、棠村渡口、坝下渡口;
5月25日上午,公路段及有关工地(塌方路段的修复情况),下午,顺通路桥工程公司及有关工地;
5月26日,永达工程公司及有关工地;
5月27日,九龙湖运输服务中心、乌溪江旅游公司、黄坛口乡船管会及相关船舶。
5月28日,洋口渡口、举村渡口。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出现工作疏漏和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将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落实情况随自查报告上报区局。
四、信息畅通,坚持值班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洪、防台信息的搜集,并及时将“三防”的有关情况及要求传达到每艘船、每个渡口、每个施工企业,动员全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做好“三防”工作。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值班(传真)电话等,报区局行管科。联系人:江巨康,联系电话:3678831。区局值班电话:3678831(白天),3678820(夜间)。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三防△ 检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