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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9〕15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局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责任体系(试行)》的通知
区交通系统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为切实抓好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将《衢州市衢江区交通局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责任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月30日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责任体系以文件形式上报区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衢江区交通局安全生产常态化
管理责任体系(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相关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做到日常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交通安全生产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第三条 本体系分别就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公路安全管理、内河运输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各单位、各责任人明确其管理责任,做到日常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 局安全生产管理总职责
第四条衢州市衢江区交通局主管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编制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掌握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和考核,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事故。
(五)指导、组织各单位进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六)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指导各单位完善安全应急机制。
(七)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交通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 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自觉接受上级交通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二)依法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员工应当接受单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本单位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依法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四)应当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三类人员模式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责任分解
第七条 局长为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交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主持局务会作出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领导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各科室(所)、各工程指挥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审定并批准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工程计划建议,解决安全保障费用。组织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对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
(五)指导建立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交通系统突发事件。
(六)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与公共财产安全。
第八条 分管副局长为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一)协助局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供局长决策参考。
(二)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科室(所)、各工程指挥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审核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工程计划建议。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较重要的问题,重大事宜向局长报告。
(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审核整治情况,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奖惩意见。
(五)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交通系统突发事件。
(六)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与公共财产安全。
第九条 行业管理科长为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之一,其职责如下:
(一)按照局长、分管副局长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拟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议题,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科室(所)、各工程指挥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工程计划建议的拟定。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局领导和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工作。
(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整治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考核意见。
(五)拟定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区渡口办日常工作,会同市直属地方海事处做好对全区渡口乡镇船舶安全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条 建设养护科长为区交通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之一,其职责如下:
(一)按照局长、分管副局长的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拟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议题,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负责落实各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科室(所)、各工程指挥办抓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局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
(三)健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局领导和上级对口部门汇报工作。
(四)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整治情况,提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考核意见。
(五)拟定各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县乡公路建设管理所长为区交通系统公路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之一,其职责如下:
(一)按照区交通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村道公路安全管理工作,主持全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供局领导参考。
(二)负责落实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村道公路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局领导和局安办汇报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总整治情况,提出村道公路安全管理考核意见。
(五)制定本所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合上级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路管理段长为区公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路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主持段务会作出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领导各级公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各股室(站、队)及工程指挥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审定并批准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计划建议,解决安全保障费用。组织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区交通局和市公路管理处汇报工作。
(四)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危桥等专项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
(五)指导建立公路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组织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公路系统突发事件。
(六)加强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段员工的人身与公共财产安全。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无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管理队伍,或不健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区交通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责任科室、公路管理机构和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如下图)。
针对区交通局行政管理职能,再建立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和公路管理三个专业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推进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详见附件)。
(二)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若干责任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 管理机构和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完善各类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到单位安全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责任落实。无安全管理网络和管理队伍,或安全管理网络和管理队伍不健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公路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公路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一)国省道公路实行专业化管理,其设施安全管理由区公路段负责。
(二)县道公路以专业化为主管理、当地政府给予配合,其设施安全管理由区公路段负责。
(三)乡道公路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区公路段给予技术指导,其设施安全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
(四)村道公路实行“行业指导、乡镇牵头、村委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养护体制。其路政管理按公路管理机构专业管理与乡级政府、村委会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其设施安全管理由当地乡镇村负责。
第七章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抓质量必须抓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一)区交通局对全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行政主管责任,局建设养护科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区公路段对全区专业化管养公路的养护工程、安全保障工程、水毁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安全生产负主管责任,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相关股室负责。
(三)县乡公路建设管理所对其实施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负主管责任、对全区村道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负行业管理责任。
(四)乡镇政府对其实施的康庄工程安全生产负主管责任,区康庄办给予技术指导。
(五)建设企业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科负责本企业所承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程项目部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八章 内河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 根据现有行政体制,我区内河运输安全管理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区交通局配合其做好工作。渡口安全按三级管理模式落实责任:区交通局、市直地方海事处对全区渡口安全负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责任;设渡口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渡口安全负主管责任;设渡口的村委会对其渡口安全负管理责任;渡工对其渡口安全负直接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船舶安全负主管责任,船舶业主对船舶安全负直接责任。水上交通安全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由市地方海事局负责。
第九章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 根据现有行政体制,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区交通局配合其做好工作。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相关责任人不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区交通局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体系解释权归衢州市衢江区交通局。
第二十一条 本体系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衢江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与公路管理秩序规范,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交通基层稳定,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衢江区交通行政职能,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一、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费里夫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根锡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广济 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跃良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邹德武 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成 员:徐光仕 区安监局副局长
魏新德 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余伟峰 市交警支队衢江副大队长
王招福 市地方海事局直属海事处长
徐承荣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输安全科长
江巨康 区交通局行业管理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魏新德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胡广济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新德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吕长青 副局长兼公路段长
傅雪山 区交通局总工程师兼县乡所长
成 员:江巨康 局行业管理科长
江红远 局建设养护科长
缪伟民 局办公室主任
张三川 公路段副段长
黄永华 县乡所副所长
王松海 永达公司董事长
吕双渭 顺通路桥公司董事长
陈国炎 九龙湖运输中心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江巨康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三、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水上交通专业)
主 任:费里夫(兼)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胡广济 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魏新德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招福 市直属海事处长
江巨康 局行业管理科长
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负责全区渡口和乡镇(街道)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考核等职能。
四、局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程建设专业)
组 长:胡广济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长青 副局长兼公路段长
傅雪山 局总工程师
成 员:江红远 局建养科长
徐慧刚 公路段副段长
黄永华 县乡所副所长
江巨康 局行业管理科长
夏黎平 康庄办技术负责人
王松海 永达公司董事长
吕双渭 顺通路桥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设养护科),江红远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交通系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五、局公路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路管理专业)
组 长:吕长青 副局长兼公路段长
副组长:张三川 公路段副段长
吴锦宏 公路段副段长、路政大队副大队长
徐慧刚 公路段副段长
成 员:毛炳财 段养护科长
张学军 路政大队路政科长
张新明 段工程科工程师、段机关支部书记
夏黎平 康庄办技术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路段),张三川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2
衢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余国忠 处 长
副组长:王跃良 副处长
王永金 副处长
郑裕敢 副处长
成 员:徐秀庭 总支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徐承荣 市公路运管处运安科科长
金德明 市公路运管处办证中心主任
赵 前 市公路运管处维管科科长
李瑞琴 市公路运管处驾培科科长
王 康 市公路运管处稽查科科长
郑智勇 市公路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所长
郑述飞 市公路运管处运安科副科长
毛立强 市公路运管处运安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处运安科,王跃良副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协调、管理工作。
附件3
衢州市港航管理处直属所内河运输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招福 所 长
副组长:金宏辉 副所长
胡 刚 副所长
成 员:金佳来
毛炜钓
陈志刚 九龙湖港监站站长
王土才 乌溪江港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宏辉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衢江、柯城区内河运输安全日常监督、处罚、协调、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主题词:安全 管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