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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3〕43号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督察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制定了《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
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察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实际,特制定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
一、双向督察对象与督察项目
(一)督察对象
列入局(含上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科室、站)及其工作人员。
(二)督察项目
每年度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2013年本局实施的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重点项目见附件1。
二、双向督察组织
由驻局纪检组牵头,采取双向平行督察模式,成立局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组:一是效能监督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驻局纪检组长、局总工程师兼任,驻局纪检组成员、驻局监察室主任、局相关科室(建管科、财资科、法规科、行管科、质管站等)负责人为局交通工程建设效能监督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并按项目配置效能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效能(廉政)监督工作;二是廉政效能监察组,组长由驻局纪检组长兼任,驻局纪检组成员、驻局监察室主任为局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监察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驻局监察室),并按项目派出廉政效能监察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廉政效能监察工作。双向督察工作分工详见附件2。
三、双向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
(一)督察内容
交通工程双向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对:1、项目前期准备与工程招投标;2、资金管理与使用;3、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4、设备材料采购;5、合同履行;6、工程廉政建设;7、相关部门履职;8、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等八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效能监督组重点对1-5项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廉政效能监察组重点对6-8项实施监察。
(二)督察方法
交通工程双向督察的主要方法有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等。
具体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详见附件3。
四、双向督察时间安排
全年。区以上重点项目效能监督每月1次,其他项目每季1次;局以上重点项目廉政效能监察每季1次,省重点项目每月1次,其他项目半年1次。双向督察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不定期组织重点督查。各督察小组应及时填写双向督察记录表(附件4)、汇总检查结果(附件5),于每月(季)末提前5天分线报督察工作办公室,效能监督组监督情况及时向驻局纪检组报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各单位要按照交通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全覆盖要求,建立重点项目双向督察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双向督察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切实开展好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5日前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各督察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项目双向督察,监察机构、职能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完成各年度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任务。
(三)严格执纪,做好服务。廉政效能监察小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对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检查中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插手和干预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实施。
附件:1、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重点项目;
2、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分工表;
3、交通工程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
4、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记录表;
5、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交通 项目 △廉政效能 制度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