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正文

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朗读
 

衢江交〔2013〕43号

 

 

衢州市衢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督察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局制定了《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

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察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实际,特制定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机制。

一、双向督察对象与督察项目

(一)督察对象

列入局(含上级)重点项目的建设单位、主管单位、监管部门(科室、站)及其工作人员。

(二)督察项目

每年度衢江区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2013年本局实施的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重点项目见附件1。

二、双向督察组织

由驻局纪检组牵头,采取双向平行督察模式,成立局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组:一是效能监督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驻局纪检组长、局总工程师兼任,驻局纪检组成员、驻局监察室主任、局相关科室(建管科、财资科、法规科、行管科、质管站等)负责人为局交通工程建设效能监督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并按项目配置效能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效能(廉政)监督工作;二是廉政效能监察组,组长由驻局纪检组长兼任,驻局纪检组成员、驻局监察室主任为局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监察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驻局监察室),并按项目派出廉政效能监察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廉政效能监察工作。双向督察工作分工详见附件2。

三、双向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

(一)督察内容

交通工程双向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对:1、项目前期准备与工程招投标;2、资金管理与使用;3、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4、设备材料采购;5、合同履行;6、工程廉政建设;7、相关部门履职;8、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等八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效能监督组重点对1-5项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廉政效能监察组重点对6-8项实施监察。

(二)督察方法

交通工程双向督察的主要方法有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接受举报投诉、立案查处等。

具体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详见附件3。

四、双向督察时间安排

全年。区以上重点项目效能监督每月1次,其他项目每季1次;局以上重点项目廉政效能监察每季1次,省重点项目每月1次,其他项目半年1次。双向督察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不定期组织重点督查。各督察小组应及时填写双向督察记录表(附件4)、汇总检查结果(附件5),于每月(季)末提前5天分线报督察工作办公室,效能监督组监督情况及时向驻局纪检组报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覆盖。各单位要按照交通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全覆盖要求,建立重点项目双向督察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双向督察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切实开展好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5日前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时间跨度长,各督察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项目双向督察,监察机构、职能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完成各年度重点项目双向督察工作任务。

(三)严格执纪,做好服务。廉政效能监察小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对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检查中要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插手和干预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廉洁、高效、优质、安全实施。

 

附件:1、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廉政效能(双向)督察重点项目;

2、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工作分工表;

3、交通工程廉政效能(双向)督察内容与督察方法;

4、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记录表;

5、2013年交通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廉政效能(双向)督察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交通   项目   △廉政效能   制度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

附  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886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