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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党委[2011]3号
关于开展“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公路段: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营造“持续突破、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流动红旗岗”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区十三届政府八次全会以及全区干部大会精神,深化“学习先进创新业、追赶先进比贡献”活动,动员局机关全体帆布继续解放思想,坚定持续突破,奋力创先争优,充分调动每位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衢江区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实施主体
“流动红旗岗”评比由局党委组织实施。
三、评比对象
“流动红旗岗”的评比对象为局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干部。
四、评比条件
“流动红旗岗”的评比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做到不截留、不走样;围绕工作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位于同行前列;梳理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思想,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权谋私,不以岗谋私。
五、评比办法
每季度评比一次,评比数控制在工作人员数的5%-15%,根据工作实绩和评比条件,由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予公布。
六、结果应用
被评为“流动红旗岗”的,发给流动红旗,给予精神鼓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我局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加分,并将本季度评比结果于季度末次月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七、区公路段可参照执行。
2011年4月25日
主题词:流动红旗岗 评比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