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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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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11〕53号

 

衢江区交通局关于印发全区交通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衢江区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衢江区交通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为在全区交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区交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全区交通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总体目标,按照“法治衢江”、“平安衢江”、“平安交通”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构建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交在交通系统的落实,使交通各项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法律素质,为保障交通各项建设任务完成实施和交通事业更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区交通系统“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交通行业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培育法治信仰、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交通行政管理人员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交通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交通系统形成自觉学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全区交通系统“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科学发展。围绕我区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及交通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建设“法治衢江”,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助推我区加快实现现代化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倡导法治惠民。倡导法治惠民工程,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把握行业和社会对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要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的发展规律,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领域和新途径,创新普法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创新发展。

——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法治实践。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交通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交通系统依法治交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广大交通干部职工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二)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学习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在交通行业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要完善交通行业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和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要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交通行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交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交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法制宣传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以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经常性、服务性的基层普法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服务、法制信息、法制文艺送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适时开展交通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交通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进全社会对交通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同感。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交通系统实施“六五”普法教育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管理交通经济事务的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交通专业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要通过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法律素质。交通企业要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和掌握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按照“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单位要在2011年8月15日以前,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及实施意见。各单位要做好“六五”普法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区局法规科备案。2013年,全区交通系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单位要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推荐活动,并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各单位的党政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区局成立“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规划。区局“六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法规科,负责交通系统普法日常工作。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各单位应于9月15日前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组成情况报区局普法办备案。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落实奖惩措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单位普法教育进度、效果、经验和问题,要在每年的年底报区局普法办。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交通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交通系统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队伍,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做好交通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培育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骨干,发现并及时推广在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交通网站、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公路、桥梁、码头等交通场所和设施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综合利用手机、车载传媒、户外视频等新兴传媒等各种法制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统一规划、分别实施。交通系统普法对象层次多、向社会宣传任务重,普法工作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区党委、政府和普法主管机关的领导下进行。

 

 

主题词:法制   宣传教育   规划   通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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