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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交〔2007〕26号
衢 江 区 交 通 局
关于成立工程变更审批小组等事项的通知
局有关单位、工程建设办公室:
为加强对局、所实施的各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工程变更审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变更审批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胡广济
副组长:吕长青、傅雪山
成 员:建养科、工程业主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随机抽取的具有造价员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一名。
二、工程变更审批小组职责
工程变更审批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审定工程变更。
三、工程变更的原则
工程变更必须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科学、准确、经济、合理的原则。
四、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1.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外,由施工单位提出,向驻地监理提交工程变更报告单(包括附件)。
2.设计、监理、工程管理员对涉及变更的内容进行实地丈量、核对,并提出工程变更及单价的复核意见,报工程变更审批小组审定。
3.工程变更审批小组在收到变更报告后,及时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工程变更情况,并形成最终决定。
4.工程变更必须先审批后实施,否则,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监督:局纪委派员实施监督。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工程 变更 审批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