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顺利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江区政办发〔2017〕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适岗竞聘,完善学校教职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学校教职工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通过民主考评、选岗竞聘、双向选择,树立教职工重师德、讲协作、乐奉献、勤工作、爱岗位、勇创业和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获得感,激发教职工发展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试点期间,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原则,规范、有序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为“县管校聘”工作在我区全面实施积累实践经验和提供有效借鉴。
二、竞聘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竞聘对象为试点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为确保“县管校聘”改革的顺利进行,2018年先在试点学校进行,今后在试点基础上铺开。试点学校中,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办理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都要参加。具体试点学校如下:
小学段:第一小学、实验小学、东港学校小学部、第四小学、浮石小学、横路小学、廿里小学、云溪小学等8所小学。
初中段:第一初中、实验中学、东港学校初中部、杜泽初中、莲花初中、峡川学校初中部、周家学校初中部、廿里初中、后溪初中、大洲初中、横路初中、全旺初中、高家初中等13所初中。
高中、幼儿园暂不进行。
为确保适岗竞聘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地理位置等情况,将试点学校划分为几个类别。
小学分为三类:一类小学:第一小学、实验小学。二类小学:东港学校小学部、第四小学、浮石小学。三类小学:横路小学、廿里小学、云溪小学。
初中分为三类:一类初中:第一初中、实验中学、东港学校初中部。二类初中:横路初中、廿里初中。三类初中:杜泽初中、莲花初中、峡川学校初中部、周家学校初中部、后溪初中、大洲初中、高家初中、全旺初中。
四、竞聘程序
(一)核定编制和岗位
由区教育局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在校生数和班级数等情况,在区编委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科学核定各学校编制和岗位数。同时结合全区教职工配置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岗位聘任指标。
区教育局从核定的岗位数中划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对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实行集中调控和管理,优先满足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工作需要。
(二)组织竞聘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统筹调剂等顺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2、组建机构
试点学校成立“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适岗竞聘工作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成员人数视学校规模而定。二是竞聘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由行政提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一般3-5人。两个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交叉任职,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3、制定方案
试点学校根据本方案和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岗位聘任指标,制定本校的《教职工适岗竞聘工作操作细则》,明确各个岗位的数量、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工作量等。方案要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
学校的操作细则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孕产假等不参与跨校竞聘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可适当降低岗位工作标准,减少岗位工作量,供他们选择或竞聘。各学科任课教师岗位数参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确定。
4、校内竞聘
(1)申请报名
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直接聘任申请表或校内竞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自动放弃竞聘者资格的直接列入待岗人员,不得参与跨校竞聘。
学校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竞聘人员的竞聘资格。
(2)直接聘任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的人员、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人员、患重大疾病的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借用)的教师以及经区教育局批准的不宜交流的人员,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如本人提出申请,也可竞聘校内其他岗位,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在衢江区工作不满三年(2016年招聘或调入)的教师也列入直聘对象。
(3)校内竞聘
试点学校适岗竞聘工作小组组织校内竞聘工作。除直接聘任人员外,其余教职工均需参加校内竞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分年级组进行,或组织多轮竞聘。
竞聘的考评方式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方案自行确定,适岗竞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评结果择优聘任,竞聘结果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任。校内竞聘已聘任人员不再参与跨校竞聘。
各学校首先要完成规定的校内岗位竞聘任务,岗位仍有空缺或有富余人员的再进行跨校竞聘。
5、跨校竞聘
各试点学校原则上应有不少于5%的教职工进行跨校竞聘,同时应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外校教师的跨校竞聘,确保每所学校有人进有人出。
校内竞聘结束后,各试点学校的空缺岗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公布,校内竞聘未聘人员向意向学校提交申请,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竞聘原则上要求同学段学校间进行,跨学段竞聘需经区教育局同意。
跨校竞聘一般在同一类学校间进行,一次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学科竞聘;选报不同类别学校的原则上要按“一类→二类→三类”的流向申请竞聘。根据学校特点,允许部分学校教师进行逆向竞聘:横路小学可选报东港学校小学部和第四小学,横路初中可选报东港学校初中部,后溪初中可选报廿里初中。学校在跨校聘任教师时,应根据竞聘教师原所在学校,按“先一类后二类再三类”的顺序进行选聘。
各校适岗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评,按需选定跨校聘任的初步人选,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任。
各学校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低段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聘。
各校应将教师正常交流与“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将部分在本校连续任教满12年等需要交流的教师列入直接跨校竞聘人员中。区教育局将根据各试点学校任教满12年的教师人数,直接下达此类人员跨校竞聘的硬性指标,试点学校必须予以完成。此类对象可直接参与相关学校的竞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6、统筹调剂
学校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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