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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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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班子成员、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  

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把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一重大任务,并作出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担当、廉洁、崇法”的系统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斗争中敢于亮剑发声,勇当战士,不当绅士,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为全系统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强化舆论主阵地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强力支撑。  

二、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一)严格落实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每季度开一次专题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  

(二)认真落实局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室、)、协会、学会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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