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柯城区、衢江区经信局,相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快绿色发展,大力促进工业转型提升,根据《龙头和标杆企业培育政策、竞争分配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操作细则(经信口)》规定,现就申报2018年市科创大专项资金项目(经信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相关企业于2018年7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至初审部门(所属地经信/经发);请初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经信委。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对象
1、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申报对象为市本级(含两区)工业企业。
申报的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具体包括:重大工业新建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其他技改项目;重大智能制造项目;重大工厂物联网项目。
2、其他项目:申报对象为市级企业(不含两区)。
申报的其他项目具体包括:龙头和标杆企业实施的项目(工业投资、工厂物联网、智能制造);工厂物联网、工业机器人、其他信息技术应用、企业上云等“两化”融合类项目;军民融合发展;“微上小”、“小升规”项目;工业设计发展;绿色制造、节能节水工业循环经济、清洁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分布式能源项目和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等绿色发展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工艺美术;参展。
三、办理程序
1、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企业按隶属关系向所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集聚区、柯城和衢江区经信局分别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市经信委;市级其他企业直接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市经信委根据规范性审查、政策性审核、第三方审计结果,会同市财政局拟定补助方案报市资管办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经信委联合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市财政局予以兑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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