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各单位、各社会工作考生: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2018年考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内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去年已通过考前资格审查的考生今年不再参加审查。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浙江省人考办短信通知为准。
二、审查分工
(一)由区民政局负责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无固定单位考生的审核;
(二)考生原则上按照单位属地原则参加审查,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到指定地点审查。
三、工作流程
考后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5日-8月22日,实行实地审查方式,实地审查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民政局0261会议室。
(一)审查程序
1.需提交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有考生签名和单位盖章);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用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审查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种类齐全、内容一致,若无明显问题,对照报考条件,决定审查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审查
(1)收下报名表(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军官证、通行证)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成审查档案;
(2)将另一份盖章的报名表退还考生,考生在《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
4.不通过审查
告知不通过审查原因,工作人员填写《未通过资格审查告知书》(附件4),考生签字和审查人员加盖审查章后,双方各留存一份。
审查不通过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在《审查未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5)进行登记。
(二)移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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