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9〕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司法局,电子稿同时通过钉钉报送至区司法局戴月。
二、2019年7月底前,各单位要将本单位“三项制度”工作部署相关材料报送区司法局。各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主要任务清单完成情况(附件3)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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