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江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市本级家政企业、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便函〔2019〕7号),经研究,现就申报衢州市区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衢州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政企业和按规定注册的行业协会。 (二)合法经营,在衢州市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四)家政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 二、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一)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项目。2019年度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企业与个人完成平台注册,给予家政企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二)企业信用系统建设项目。鼓励家政服务企业采取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建设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改造,创新开展信用服务,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行业诚信宣传。行业协会帮助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了解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开展培训、诚信宣传等活动,按实际支出的培训、宣传费用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如申报的补助资金总额超过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资金额度的,第二、三项补助资金按同比例下降。 三、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 (一)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738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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