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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衢州市区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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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柯城区、衢江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区相关商贸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我市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根据衢州市商务局、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19年省级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商务[2019]89号),现就申报衢州市区2019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申报依据为《关于印发衢州市2019年省级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商务[2019] 89号),可直接到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col/col1528700/index.html下载。

二、申报条件

资金支持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衢州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

(二)合法经营,在市本级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信用良好,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四)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

(五)申报的项目实施期为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

三、申报重点

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百货超市创新、社区商业提升发展、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建设、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 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

(一)申报

企业根据本通知于2019年11月15日前向属地柯城区和衢江区商务主管部门、绿色产业集聚区和西区管委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所需材料如下(一式四份):

1.企业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试点项目完成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企业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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