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附件
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 | 衢江区民政局 | 2020年1月-2022年12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衢江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jiangqu/20210607/3070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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