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现将《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陀区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办法》(普党政办【2017】62号)文件精神和《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效能巡查制度》(舟普人社【2017】38号)文件规定,切实把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扎实推进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特作如下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