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2〕39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55号)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7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连续参加2015年度(参保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和2016年度(参保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中的成年人,以及参加2017年度(参保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中小学生和大学生为主要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
(一)成年人体检基本项目:物理检查(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甲胎蛋白(AFP)、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眼科和耳鼻喉科常规检查。
(二)0-6岁儿童体检项目: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