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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社区村(居):
《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为加快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统筹六横区域内占用耕地指标费用,着力缓解用地成本提高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影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38号)、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等相关款项收取标准的通知》(舟土资发〔2016〕44号)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涉及耕地相关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舟财农〔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六横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自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量质并重的新要求后,我市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收取标准按全省交易平台的市场价格执行,使得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指标费用大幅度提高。因此,制定合理的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补贴政策,对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用地需求,维持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化解历史遗留建设项目用地问题,推动六横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协调、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建立差别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