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普沈街委〔2019〕9号
关于推行沈家门街道“大工委”制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党组织、辖区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下发《普陀区关于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普组【2018】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街道“大工委”制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街道实际,在街道党工委原有组织架构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成立街道“大工委”,配备兼职委员,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构建街区统领、行业引领、区域融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组织体系
1、街道“大工委”的构建及职责
街道“大工委”是统筹推进街道辖区内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城市发展的议事协调机构。“大工委”成员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聘任委员共同组成,书记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日常工作由分管组织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委员负责。
街道“大工委”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整合街道范围内各类人员、场地、设施等党建工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社区村、辖区单位、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积极探索推进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深化党员服务民生实事,组织开展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加强成员单位间日常沟通联系,对接需求,调动社区、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推进信息互通、民主协商、评议监督、共建共享。
2、兼职委员的选聘及其主要职责
兼职委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委员由关心支持街道社区工作、代表性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下列人选担任:(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金融等部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2)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或者有党员身份的法定代表人;(3)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小组长;(4)辖区内先进模范党员等。
兼职委员主要采用聘任方式产生,任期与基层党组织任期相同。兼职委员在街道“大工委”的领导下,在共驻共建等事务中发挥作用,主要当好“四大员”:党建政策宣讲员、社区工作参议员、共建项目跟办员、社情民意收集员。承担的工作任务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3)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4)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党建资源,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形成党建合力。(5)街道社区党组织根据区域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