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制定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东政〔2019〕31 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08〕326号)的规定,经成本监审,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核定了东极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东极镇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居民和暂住人口等,均属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