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为加快普陀区生活垃圾处理步伐,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普陀区生态环境,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等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经研究,现将普陀区城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陀区城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置费标准按吨收费为80元/吨,不足1吨按1吨收取;按桶(120升)收费为10元/桶,不足1桶按1桶收取。日产生垃圾量1吨以下的单位,原则上按桶计收。
二、其他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仍执行舟普价[2003]15号文件的规定,对非居民用户自行将生活垃圾规范分类收集、 运输至规定处理场所的,实施相应优惠收费政策。
三、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30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