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9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委《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市统计局的法制工作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目标,健全完善相关统计规范性文件,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加强信用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为统计数据准确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
(一)根据《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国统字〔2017〕101号)要求,结合普陀统计机构现状,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切实落实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法治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统计法治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直接责任,努力营造不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氛围。
(二)根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国统字〔2017〕183号)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要求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
(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学习贯彻落实长效机制,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深化普法维度,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一)结合规划,提高普法的精准性。按照“七五”普法的要求,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对照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内容,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压实责任,提高宣传的主动性。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人员是统计普法宣传员的作用。一是结合业务工作,依托统计工作会议、统计业务培训班等各类统计日常工作平台,紧紧围绕正确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确保各类统计数出有据及时准确这个根本,及时向部门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及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规定要求;二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和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发放法律告知书、咨询服务、约谈、案件曝光、统计信用公示和惩戒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