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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家门街道网评员管理及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稿)...

2021-06-04 普陀区 收藏
朗读

各网评员:

现将《沈家门街道网评员管理及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网评员对照执行,自该办法下发日起,原办法作废。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5

沈家门街道网评员管理及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沈家门街道网评员队伍建设,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宣传部【浙宣2013年】92号文件《建设一支强大网军,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的工作方案》和区委宣传部【网信办2020年】201号文件《普陀网军固本强基三年计划》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沈家门街道网评员。

第三条 网评员由街道宣传口实行统一认定与管理。

第四条 网评员坚持街道党工委领导,多方参与、依法依规、注意方法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网评员条件

第五条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善于发现问题和应对问题,

第七条 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政治修养和新闻评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分析问题深刻、有独特见解。

第八条 了解街道相关工作,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网络应用软件,经常性关注各级舆情平台。

第九条 服从街道统一管理,接受市区两级网信部门工作指导,自觉参加各层面业务培训和日常作业。

第三章 网评员聘用

第十条 网评员聘期为一年,一年后根据网评员工作业绩、综合能力、单位需求和个人意见决定是否续聘,无相关问题自动续聘。

第十一条 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存在岗位调动、离职和其他个人原因等,经街道批准后可解聘。

第十二条 因故解除聘用关系的网评员,不得对外泄露网评工作相关内容。

第四章 网评员职责

第十三条 网评员需申请舟山论坛、大舟山、108社区、凤凰网、网易等市内外网站APP,每天至少浏览1次上述网站,并对工作需要的转评任务及时完成。重点关注涉及本街道经济发展、社会动态、环境卫生、人文风情等广受争议的焦点问题,并根据统一指挥开展舆情引导工作。

第十四条 网评员每季度发布1篇网评文章,文章正面、积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新区正能量,体现沈家门街道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新动态。

第十五条 网评员日常严格按照《沈家门街道网上重大突发舆情信息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在微信、QQ、钉钉群接到任务后,须在1小时内启动网评工作,根据指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网评员须在发布指令的30分钟内到位,听从指挥开展工作。因故无法参与任务者,请做好请假工作。

第十六条 网评员保持对负面舆论的高度敏感性,并第一时间在工作群反馈,对该事情还未最终定论前做到不传播、不造谣、不放大事件。

第十七条 参与网评工作线上线下学习任务,一切与网评工作相关的学习和会议的内容均不能录音、录像,严格遵守网评工作保密原则。所有涉及工作软件内容和聊天记录,做到一日一清理。

第五章 网评员管理

第十八条 队伍管理。街道网评员队伍由1个队长,1个副队长,若干队员组成,日常业务有副队长直接布置和指导,重大事情报队长,并由队长决定工作方向。

第十九条 工作管理。网评工作主要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钉钉群四个平台进行任务发布和日常管理。工作时间内,各网评员必须保证QQ、微信、钉钉在线。非工作时间内,各网评员要求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处理突发工作。

第二十条 账号管理。每位网评员需在市内外主流网络媒体、大型论坛、微博、抖音等注册账号数量不低于8个,所有账号均进行实名登记,并交由上级网信部门留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培训管理。网评员无故不得缺席网评工作会议、培训和演习,业务学习同时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 舆情管理。网评员同时兼任各办(中心)和社区网络舆情信息监督员和信息员一职,街道涉事舆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所在办(中心)或社区,根据舆情答复要求,由网评员完成情况核实和信息报送工作。

第六章 网评员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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