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桃镇政〔2020〕39号
各渔船管理服务站、相关村:
现将《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各类渔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风险管控,落实渔船管理各项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系数,完善渔船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有序健康发展。现根据我镇渔业生产实际和上级部门关于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建设的要求,计划在原有服务站规模的基础上,开展提升整合工作,特制定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合方案
(一)整合提升
成立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将诚渔渔船管理服务站、青龙渔船管理服务站及沙岙渔船管理服务站并入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同时,盐厂村26艘渔船一同并入。
(二)人员配备及分工
合并后的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渔船总数达到220艘。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建设的要求,配备9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由桃花镇渔农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站长,孙庆桥、周友军、施峰艳同志担任副站长,叶海飞同志担任站长助理,张维、顾志波、周素芬、徐志最、陈雪飞为工作人员。合并后的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共计工作人员11名,其中2名为兼职副站长(另外再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三)资金保障
桃花镇渔船管理服务站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向渔船收取服务费。渔船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如下:
1.基础性工资构成。基础性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工作补贴、公积金、高温补贴、年度福利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800 元/月;职务补贴副站长 600 元/月,站长助理 200 元/月;工作补贴,主要是对员工进行值班、通讯、交通、误餐等工作补贴,标准为200 元/月;公积金399 元/月;高温补贴320 元/年;年度福利5000 元/年;兼职副站长年度补贴10000 元/年;其他补贴,根据市、区两级的值班要求另行发放;差旅费实报实销。
2.奖励性工资构成。 奖励性工资由年考核奖、综合安全奖、渔船点验补贴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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