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江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省、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事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理念,贯彻“政府主导,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加快发展,走在前列”的方针,努力构建为服务残疾人的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法律维权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配套体系,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政策,努力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力争达到正常儿童少年入学水平。使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培训,使可扶持的残疾人基本脱贫,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积极开展残疾预防,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2、全面提高残疾人素质。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
3、全面创造尊残助残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全面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基本建成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设施,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
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90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以上。为5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25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对2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并为其免费验配助听器和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对25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有计划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术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试点工作和成年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试点工作;为10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对50名成年肢体残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对25名肢残儿童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知识培训;精神病防治康复覆盖人口达38万;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5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2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10例。
2、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密切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认真实施康复经济补助办法,为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实行经济补助。
(2)建立0-14周岁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工作机制,做好残疾儿童康复保健工作。
(3)依托福利院、幼儿园、残疾人活动场所等,完善相应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4)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以精神卫生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科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全部人口的精神卫生检测、治疗和康复网络。
(5)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机构,完善康复指导中心,改善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力度,建成占地
(6)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站)的作用,开展残疾筛查、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等工作,完善社区康复档案内容管理,实行社区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康复训练网络。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残疾人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全面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盲、聋、弱智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将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一部署、统一验收。积极推进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2)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教育及四年大学教育阶段都能受到资助,帮助完成学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残疾人上岗培训和在岗转岗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全免费制度。
(4)积极开展残疾人扫盲培训,宣传并推广中国手语和汉语盲文。
(三)就业
1、任务指标
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就业服务体系,依法实施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开发公益服务岗位、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劳动等形式,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7%以上。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经培训的盲人就业率达到95%以上。
2、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加强对全县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等多种形式劳动就业的指导,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执法、劳动监察和年检、年审力度。
(2)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扶持保护政策,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残疾职工待遇,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广泛联系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推动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
(4)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落实扶残、助残政策,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
(四)扶贫和社会保障
1、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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