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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
平政办〔2012〕190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建设工程计入容积率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建设工程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已经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阳县建设工程计入容积率
建筑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为统一建设工程审批和结算环节建筑面积计算口径,规范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统计行为,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设工程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该《细则》有调整的,从其调整。
二、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需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但符合下述各款规定的,按照该款规定计算相应的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一)在符合规划建筑密度控制的前提下,鼓励建设多层立体式(含机械式)机动车停车楼,停车楼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利用地面以上的建筑架空部分作为机动车停放使用的,该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二)住宅建筑用于住户公共活动的底层架空部分,该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商业和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底层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公共开发空间部分(单个空间不小于
空中架空层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不计入容积率:
1.架空层层高不大于
2.该层四周除必须的安全维护栏杆等设施外应为全部敞开式,该层围合的门厅、楼梯、电梯和水电排风管道井等配套设施按规定计入容积率;
3.小区住户能自由便捷出入架空层,即每个单元楼梯、电梯必须在该层开口;
4.建设单位应书面明确该架空部分属全体业主共有,并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时告知购房户并写入出售合同。
除上述之外的建筑其他架空部分均以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三)住宅(包括宿舍)建筑层高大于
住宅户内通高的起居室(厅),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但通高部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套型总建筑面积的20%;如超出20%,超出部分按该上述本款住宅(包括宿舍)建筑层高规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
(四)办公及宾馆建筑层高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