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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8〕38号
关于印发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
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19年,创成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到 2020年,力争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8%以上 ;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县农办(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要结合“五水共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办
(二)创新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试用,加强科技创新和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校对接,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加强科技集成示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基于兽药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引导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和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发酵床等先进技术。(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办
(三)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培育有机肥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形成运行成本低、效益好的循环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农办
(四)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适当提高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和数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建设,打造一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和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确定一批农牧结合监测点,持续跟踪有机肥、沼液施用对农作物生长、农产品品质、土壤肥力等的影响,优化技术方案。(责任单位:县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