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平阳县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落实。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7日
平阳县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57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温发改能监〔2020〕22号)要求,推进全县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0年全县节能监察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家
2020年,全县安排节能监察20家,其中“双随机”工业企业12家,非工单位3家,专项监察5家。(名单详见附件)
二、监察内容
(一)落后用能工艺和设备淘汰情况监察
开展锅炉等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执行情况的监察,加大对环境影响大的淘汰用能设备监察力度,建立炉窑、电机、变压器等淘汰设备清单,推进列入淘汰目录的用能设备淘汰、替代工作,落实低效用能设备淘汰改造计划,查处用能单位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行为,高标准、严要求履行好节能减排的“一岗双责”。
(二)高耗能行业专项监察
按照“十三五”期间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的总体安排,重点开展钢铁、铸造、水泥、印染纺织及各地重点行业节能专项监察,重点核查能耗限额(定额)标准执行情况,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