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中心:
《平阳县审计局信息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平阳县审计局
2020年4月13日
平阳县审计局信息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考核办法
序号
事项
内容
备注
(一)
信息工作基本任务
1.每人每年被采用6篇审计信息(每两个月一篇),3篇涉温信息为完成任务数。
2.允许综合科室以涉温信息代替审计信息数。
1.信息数办公室每两个月统计一次;
2.项目信息计入信息总数,但项目信息不能由其他信息代替。
(二)
信息采用加分办法
1.中央级: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内部信息刊物、中纪委办公厅、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等载体采用的,每篇40分。
2.省部级:被审计署《审计要情》、《重要信息要目》、《审计署值班信息》、《审计简报》、《审计工作通讯》、《审计工作动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讯》、《审计纪检监察信息》、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等部级媒体采用的,每篇20分。
3.厅级:被省委办公厅《参阅》、《工作情况交流》、《专报》、《转报》、《经济专报》、《每日汇报》、《上报中办专件》等采用,省政府办公厅《参阅件》、《政务工作交流》、《专报信息》、《专供信息》、《昨日要情》、《专报国办信息》等采用的,每篇15分;
被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日报》、《今日浙江》杂志、浙江人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采用每篇15分;
被省厅《审计信息专报》、《审计要情》采用的,每篇12分;
被《浙江审计简报》、《浙江审计》采用的每篇10分;被省厅政务微信、省厅网站采用的每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