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平湖市独山港镇集镇危房置换暂行办法》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平湖市独山港镇集镇危房置换暂行办法
为切实解决集镇国有土地上危房解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置换原则:
集镇危房(住宅)货币置换或公寓房置换应该遵循自愿置换、平等互利、妥善安置、稳步推进的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置换工作的实施主体。
二、置换对象:
独山港镇区域内自愿选择货币置换或公寓房置换的集镇危房(住宅)户。
三、置换面积(套数):
置换的公寓房面积包括产权置换面积、市场优惠价面积和市场评估价面积。按照原有危房(住宅)合法有效建筑面积计算确定产权置换面积。置换套数为一套,置换的公寓房面积按独山港镇当年度用于置换或拟用于置换的公寓房面积确定。
四、置换价格:
1.房屋价格计算
公寓房置换价格分市场重置价、市场优惠价和市场评估价三种。
市场重置价是指在当前的建造技术、工艺水平、建材价格、运输费用、人工费用情况下重新构建与原有房屋结构、式样、质量、功能基本相同的房屋所需的费用,但不包括征地、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用。
市场评估价是指独山港镇用于置换的公寓房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的价格,原则上每年评估公布。
市场优惠价是指按置换公寓房市场评估价的80%计算。
市场重置价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公布。
2.房屋价格结算
(1)置换公寓房建筑面积与原危房合法有效住宅面积相抵部分,按市场重置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