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局属有关科站:
现将《平湖市2012年“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平湖市2012年“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平湖市林业局
附件:
平湖市2012年“绿盾护林一号”检疫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巩固我市“绿盾护林”专项行动成效,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特别是违法收购、加工、经营、运输、使用、存放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坚决阻止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人为扩散,切实履行林业检疫的法定职责,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平湖”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12“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防〔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一是要严厉打击违法加工、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特别是违法收购、加工、经营、运输、使用、存放松材线虫病疫木的行为,查处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犯罪分子。二是要服务企业,健全和完善长效监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使经营者能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三是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提高检疫队伍的战斗力。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12“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防〔2012〕25号)文件精神,今年检疫执法行动的主题是:查堵疫源、服务企业、保护森林。重点打击的行为是违法加工、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行为;违法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行为,特别是违反《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第11条、第12条、第14条、第15条和第16条的行为。重点整治的场所是违法加工、经营、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涉松企业和木材交易市场。为此我市计划于
(一)查处一批案件。对全市涉松经营加工企业和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无证加工经营企业,查处违法经营松木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建立二个机制。有关单位要建立起快速、高效的区域间、部门间联防联检机制,积极与周边县市森防机构协调联系,积极与工商、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协调联络;要建立对涉松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达到三个“90%”。要在前期摸清涉松企业的基础上,完成辖区涉松经营加工企业的购销加工台帐建帐率、防控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要求全市木业企业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
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是重要的国家行政执法行为,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森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建立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俞卫平同志担任组长,市森检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站、林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合作,互通信息,确保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严格执法。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与周边县、市检疫部门以及乍浦港出入境检疫部门联系,制订联防联检制度。检疫执法人员要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宗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森检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维护植物检疫法规的权威。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制度。
(三)广泛宣传,加大督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预防除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开展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结合调查摸底和执法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大力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涉木单位、企业、个人的守法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执法过程的督查,确保专项行动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四)畅通信息,认真总结。根据省厅要求,市森检站要确定人员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汇报工作,行动期间,每周五下班前要主动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和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如有重要情况以及涉及其他市、县的案件的要及时向省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行动结束后,要积极总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