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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平湖市公安局
反腐倡廉建设要点》的通知
本局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现将《2012年平湖市公安局反腐倡廉建设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平湖市公安局反腐倡廉建设要点
2012年我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安机关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并重,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以全市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队伍科学发展以及民警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公安队伍管理领域平稳,为实现确保“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1.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加强“防策反、防渗透、防窃密”工作,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确保在与敌对势力的复杂斗争中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查处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3.加强贯彻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及安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确保“四个不发生”。针对“两打三服务”、“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等重大警务决策部署,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有效查处、纠正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保障政令警令畅通。
二、强化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源头综合治理成效
4.抓好“五年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围绕我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措施》,对五年构建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深入研究分析新情况,总结交流好做法。根据上级党委和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着手谋划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5.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以提升、显效为目标,把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工作重心从风险排查转向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集中检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预警处置、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6.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大力推进党务、警务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努力做到所有确定公开的项目都及时上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纳入率和时效率。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下发《平湖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的职责任务,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公安廉政文化建设
8.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提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9.大力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采取表彰学习先进典型、案例剖析汇编、组织开展现身说法、播放警示片等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民警、警示民警,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基础,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
10.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三进”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和预防功能,重点抓好公安廉政文化教育课堂推广、应用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基地,推进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纪律作风和廉洁从警教育。继续开展读书思廉、文艺倡廉、警营导廉、培训育廉、家庭助廉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宣廉倡廉促廉工作。
四、深化专项治理整顿,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警风
11.开展“两防”教育整顿活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防渎职侵权、防泄密失密为主要内容的“两防”教育整治活动,深入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强化源头预防,遏制渎职侵权、泄密失密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12.深化“两个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涉案财物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深化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坚持隐患整治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现场督察与网上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工作,坚决防止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
13.开展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民警重温“五条禁令”及相关纪律规定,深入排查、研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领导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筑牢执行禁令防线。
14.开展“三排查两整治”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有效解决个别民警“懒、散、松”和警务工作“空、虚、浮”等突出问题,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确立,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民警执法水平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15.开展“六戒六要”和“四敢一不怕”大讨论活动。根据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民警队伍的思想现状,转作风提效能,创满意树形象,引导广大民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新创优,积极锻造廉洁高效、亲民爱民、开拓务实的公安队伍。
16.组织开展“纪律规定落实年”活动。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对近年来颁布实施的各项纪律规定,全面开展一次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为,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
17.深化纠风治乱工作。加强与政府纠风部门的联络联系,加大对公路“三乱”和增加企业、农民负担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公安机关“窗口”整治和创群众满意活动,继续抓好公务用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18.加强对领导干部从警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廉政准则》、《五个严禁》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函询、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谈话工作,逐步扩大述职述廉的对象和范围,对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19.充分发挥审计预防作用。进一步充实调整审计力量,强化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加强审计“三预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活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进一步丰富外部监督渠道。深化公安纪检部门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反贪局联席会议制度,努力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贪污、挪用等行为的发生。完善特邀监督员、警风监督员制度,及时向特邀监督员、警风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情况,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重大警务活动及定期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形成自觉接受监督评议的良好氛围。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维护队伍纯洁性
21.及时有效查办违纪案件。毫不动摇地坚持“零容忍”导向和“从优待警是关爱、从严治警是大爱”的治警理念,对违法违纪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坚决依法依纪查处。重点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必须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2.拓宽违纪案件线索来源。广泛通过信访核查、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内部审计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涉警信访受理、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阅批信访件、重要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和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适时回访等制度,提高信访核查质量。进一步重视涉警舆情,提高涉警负面舆情的掌握、处置能力。
23.重视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对典型案件剖析通报和违法违纪问题趋向的分析预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认真做好违纪案件的回访教育,加强对违纪民警的跟踪教育。贯彻落实全市年度考核末位处理办法,对末位民警进行集中离岗培训。
24.加大维权力度。对经核查不实、造成一定影响的投诉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核查情况,澄清事实。对恶意诬陷民警的,坚决依法查处,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环境。对暴力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及时公布于众,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权威。
七、做大做强纪检监督队伍,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建设
25.深入抓好公安部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自身作风建设。
26.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纪检监督民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提高纪检监督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奋发进取、求真务实、敢抓敢管、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纪检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