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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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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民政局、综治办、文体局、妇联、新居民事务局、各镇街道: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平湖市委平湖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平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创造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基础和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法律八进”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平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使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化解,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使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依法整治,农民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强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使农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律进乡村”各项任务,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宗旨,着眼于农民群众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市农村干部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基层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村、农业、农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开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四、任务内容

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掌握以下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二)学习掌握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方法措施

(一)加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编排农村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类文艺节目,积极开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送法下乡、进村入户、义务法律咨询等宣传培训活动,编写制作“农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宝”等书籍进入农户家中,向农民免费发放。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活动,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和掌握法律常识,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培养和强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

(二)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健全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每月免费发放法制宣传挂图;每个行政村都要设立法律图书室(角)和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普及农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电视台、电台、农村广播网、村法制学校等要开辟学法专栏。有条件的村建立法治公园、法治文化长廊;培育法治文化示范户,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从满足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进乡村”活动纳入到“民主法治村”创建之中,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村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在继续做好“民主法治村”创建评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一批嘉兴市级、浙江省级的“民主法治村”典型,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加强对农村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对镇(街道)干部、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制宣传教育轮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促进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传能力,带头学习宣传法律,带头自觉遵守法律。二是加强新居民的宣传教育,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明确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构建和谐劳务关系。四是加强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加大涉农纠纷的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涉法、涉政等矛盾纠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

(六)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向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受理。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主动担任村级自治组织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农信访接待,自觉介入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为基层农村重大决策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依法行政。

(七)建立健全农村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各镇(街道)要注重发挥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组建一支面向农村、服务群众的农村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使基层的法律宣传教育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农村法律宣传教育的新突破。要加强对农村“两委” 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宣传干部,营造带头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带头自觉遵守法律的氛围,带动村民学习用法守法。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员作用,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官”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镇(街道)和村干部为重点,加强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农村各级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百个提醒、千个承诺”岗位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九)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坑农害农等违法案件,不断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社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档案有记录。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栏、村广播和有线电视等在普法中的作用,通过印发简报、编写普法读本、开办普法专栏、推出普法节目、开通网络论坛、1234896321512316、妇女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热线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经常性深入基层指导、检查、督促“法律进乡村”活动情况,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领导重视、分工明确、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普法格局。

(五)创新方式方法。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抓手,在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方式上,要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指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要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生动鲜活的事例去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内化到农村干部群众心中,让普法在广大农村找到根基和养分,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总结推广经验。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农办农经局、司法局“法律进乡村”活动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法??,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联系人:徐卫星,电话:85024496,邮箱:xuweixing@pinghu.gov.cn,联系人:沈伟娟,电话:85261983,邮箱:shenweijuan@pinghu.gov.cn

 

 

 

 

 

 

 

 

 

 

 

 

 

 

 

 

 

 

 

主题词:“法律进乡村”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平湖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2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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