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行为,有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平湖市建成区自建房修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1]162号文件精神要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一)镇域规划控制区内的城镇居民户。
(二)镇域规划控制区内已进行宅基安置的征迁户。
上述镇域规划控制区是指2011年修编的新仓城乡一体化规划区域。
二、分类实施
建成区自建房可在不改变房屋原结构的前提下,按下列情形和要求,组织实施修缮:
(一)屋面主体结构破坏、存在安全隐患,或屋面出现大范围渗水且修复困难的,在不动地基的前提下,可对屋面进行原样修建。
(二)屋面小范围渗水,局部破损,或是女儿墙、烟囱、老虎窗等附属结构破损的,可对屋面进行局部修缮。
(三)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渗漏,可根据损坏情况采用防水材料嵌补、增设防水层等方式修缮;结构损坏的,应加固或重做。
三、审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原房屋建设审批材料或产权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社区(村)提出房屋修缮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申请表》(见附件1)。
(二)社区初审。在7个工作日内,由社区(村)走访四邻利害关系人,填写《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四邻利害关系人意见表》(见附件2),经社区(村)同意后,报镇村镇办审查。
(三)现场踏勘。镇村镇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村)、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填写《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实地踏勘意见表》(见附件3)。
(四)联审。由镇规划建设办会同村镇办、城管、社区(村)开展联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五)告知。经审查通过的,须及时告知申请人,由村镇办备案;审查不通过的,由村镇办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相关规定
(一)房屋修缮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管理要求,不得变动地基,不得突破原有建筑规模,不得突破建筑“四至”范围,不得突破原有建筑层数,不得突破原有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原有建筑造型。
(二)须严格按照审查同意的修缮内容进行修缮,未经审查同意不得修缮。修缮过程中,要遵守建筑施工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安全,并处理好相邻关系。
(三)擅自进行修缮,或不按照审查同意的内容进行修缮的,由镇城管中队依法予以查处。
五、职责分工
(一)社区(村)要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相邻关系人确认以及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违法违章修缮行为。
(二)城管中队负责房屋修缮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督、制止、查处等工作。
(三)村镇办负责牵头做好房屋修缮的实地踏勘、审查、监督等工作。
(四)规划建设办负责督促社区做好巡查、监管等工作。
六、本意见由镇规划建设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申请表
2.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四邻利害关系人意见表
3.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实地踏勘意见表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成区 自建房 修缮管理 意见
附件1: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申请表
申请人 | | 申请地点 | | ||||
原建筑 层数 | | 建筑面积 | | 联系 电话 | | 建设 时间 | |
申请理由及内容 | ( )屋顶结构破坏 ( )墙体开裂 ( )屋顶大面积渗水 ( )墙粉剥落 ( )屋顶小范围渗水或局部破损 ( )平屋顶渗水 ( )女儿墙、老虎窗、烟囱等附属结构破坏 ( )其他(另附具体说明) 注: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情况前的括号内打钩 | ||||||
承诺 条款 | 本人承诺,在房屋修缮过程中不突破原有建筑规模,不突破建筑“四至”范围,不突破原有建筑层数,不突破原有建筑高度,不改变原有建筑造型,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保护好周边环境。 签名: | ||||||
社区(村) 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村镇办 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规划建设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附件 |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原房屋建设审批材料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4、四邻利害关系人意见表。 |
说明:1、本表仅对申请修缮房屋进行审查确认,涉及结构、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影响,业主须向各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2、房屋修缮,须委托有资质建筑单位或持证泥木工匠进行施工。
3、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社区、村镇办各执一份。
4、申请人必须严格按审查确认内容组织施工,由社区(村)配合镇城管中队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对违反审查同意施工内容的行为予以查处。
附件2: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四邻利害
关系人意见表
各四邻利害关系人:
现 申请对其自建房屋进行房屋修缮。按规定,须预先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请在以下表格中签署各自意见。
姓 名 | 相邻位置关系 | 意 见 | 联系电话 |
| 南 | | |
| 东 | | |
| 西 | | |
| 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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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意见内容较多,可另附说明。 |
社 区(村) 证 明
新仓镇村镇建设办公室:
自建房修缮,共涉及利害关系业主 户,
有 户业主已签字确认,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证明。
社区(村)(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平湖市新仓镇建成区自建房修缮
实地踏勘意见表
申请人 | | 申请 地点 | | ||||||||
建筑层数 | | 建筑 面积 | | 檐口高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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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脊高度 | | 是否 开工 | | 破旧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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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地 踏 勘 意 见 | | ||||||||||
踏勘人 确认签字 | 业 主 | 社 区(村) | 城管中队 | 村镇办 | 规划建设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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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实地踏勘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