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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重新核定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请示》(平市一医〔2012〕13号)收悉。经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物价局、嘉兴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以嘉发改物〔2012〕106号文件作了批复,现将床位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普通病房住院床位收费标准(元/床·日)
床位数 |
设施配备 |
标准 | |
二人 |
有独立卫生间 |
空调、有线电视、电话、衣橱、床头柜、中心供氧、呼叫系统、座椅、被褥、病人服装 |
45 |
床位数 |
设施配备 |
标准 | |
三人 |
有独立卫生间 |
空调、有线电视、电话、衣橱、床头柜、中心供氧、呼叫系统、座椅、被褥、病人服装 |
30 |
六人 |
有独立卫生间 |
空调、有线电视、电话、床头柜、供氧、呼叫系统、座椅、被褥、病人服装 |
25 |
备注 |
使用空调加收5元/人•日;传染病房按同类病房加收5元/日;使用气床垫加收5元/日。 |
2、执行时间:从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物价局
平湖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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