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下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道党委,独山港区党工委:
根据平委办发〔2011〕143号《关于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各涉及镇、街道村班子以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市财政补助资金274198元予以下拨,市财政列201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强村计划”支出,相应增加各镇、街道专用基金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经摸底核准,全市95个村中,共有6个镇(街道)涉及村班子以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47人。
二、发放标准及资金来源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每年5000元,补助从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12月,共14个月,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其余误工补贴和考核奖金由镇(街道)、村集体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三、有关要求
1、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下拨到各镇、街道财政账户,各镇、街道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涉及村。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发放,不得拖欠、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所需资金使用情况应纳入镇街道政务公开内容,按时公布,接受监督,各村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发放情况列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
3、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于年底前将资金拨付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将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
附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
发放人数(人) |
补助资金(元) |
当湖街道 |
7 |
40838 |
新仓镇 |
14 |
81676 |
独山港区 (独山港镇) |
16 |
93344 |
广陈镇 |
6 |
35004 |
林埭镇 |
3 |
17502 |
曹桥街道 |
1 |
5834 |
合计 |
47 |
274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