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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平建〔2012〕88号
转发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平政办发〔20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结合系统实际,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切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请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工作动态,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局建管科。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开展 安全 活动 通知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印发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12〕56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
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规范秩序、创新管理、提升保障、强化基础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保障,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1.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发40号、国发23号、省委88号、浙政发47号和市委市政府“一意见、二规定”等文件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安全社区、安全校园、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继续抓好全市“公共安全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对班组长、农民工的安全培训,重点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安监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基层安监站、村(居)安全监管人员的系统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监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能力
1.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强化事故防范,督促指导企业完善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健全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综合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举报案件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跟踪管理,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源头准入关,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分类、登记、备案等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化工园区规划,大力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⑺?辖煌ā⒑Q笥胗嬉怠⑾?馈⒔ㄉ韫こ獭⑽O栈??贰⒀袒ū?瘛⑻刂稚璞浮⒒?抵圃斓戎氐阈幸盗煊颍?婀似渌?话懔煊颍?中?哟蟀踩???ㄏ钫?瘟Χ取<绦?忧慷郧帕骸⑵碌劳涞馈⒘偎?傺侣范巍⑴┐宓缆返戎氐懵范魏陀?丝统怠⑽O掌吩耸涑怠⒒醭怠⑿3岛推笠翟惫そ铀统档戎氐愠盗镜陌踩?芸兀?哟笳?瘟Χ龋?友现卫沓盗境?亍⒊?蕖⒊?佟⑵@图菔弧⒕坪蠹菔坏雀骼嘟煌ㄎシㄐ形?Q细裨耸洹⒂嬉挡独檀?凹煅椋?岣咚?辖煌ㄓ胗嬉挡独贪踩?U夏芰Γ?酝ê街刃蛘?魏痛?爸柿空?蔚茸ㄏ钫?挝?ナ郑??徊椒婪对耸洹⒆饕荡?氨慌鲎惨?⑹鹿省<绦?钊胪平?怪?缁嵯?腊踩?“防火墙”工程,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以及“三合一”、“多合一”、临街商铺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消防安全设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实施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管理、检测检验,加强对设备安全运行状况监督检查。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机械伤害、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认真部署开展农业机械、教育、旅游、电力、水利、文体、卫生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切实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建立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深化细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继续把安全生产各项考核控制指标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的双重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使考核更好地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实施约谈、预警告知等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4.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举报箱、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社会民主监督作用,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予以曝光。加强与工、青、妇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热点、难点问题,扩大公众参与度。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机制,推进监察执法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与综合执法、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建立。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按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2.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17”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依法继续严厉打击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和防护体系,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严格职业卫生许可制度,重点加强对粉尘、高温、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加大现场预防性整治力度。
(五)不断完善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 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继续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和防碰撞系统,推进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工程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2.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状况公示制度、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提质、扩面、增量”的目标,积极引导指导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争创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模式,逐步实现由一般监管对象向重点行业领域推进,由事后处理向源头管控转变,由常规监管向长效监管递进,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3.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整合救援资源,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应急救援体系。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市、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继续巩固和深化“三项服务进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把为民服务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的2012年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强化督查,务求工作实效。
(三)注重工作结合。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年度安全生产和各阶段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深化年”等活动相结合,与近期部署的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有关工作动态、存在问题或者意见建议等信息的报送工作。(联系电话:85061567;传真:85061570;邮箱:anjianju@pinghu.gov.cn)。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市纪委,市人武部,市
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 (共印55份)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