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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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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入库时间: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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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农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和形势要求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指导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文件。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机制创新,完善体系建设,加大推广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为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有效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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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共有11个市、FONT-FAMILY: 宋体">个县(市、区)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重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初步实现农业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的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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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十一五期末,我省共制定发布各级农业标准规范2600余项,其中省级地方标准679项,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各环节,涉及传统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领域,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了茶叶等9个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47项,标准化技术平台逐步构建完善,标准话语权得到体现。标准研制水平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主要质量安全指标基本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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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效应显现。企业(合作社)+农技推广机构+基地+农户的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模式逐步完善,形成了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推广示范网络。截至十一五期末,全省已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1200余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101个、省级示范项目704个,推广示范面积达2500余万亩,带动农户265万户,实现农民增收近76亿元,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48.8%。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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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品牌培育成效显著。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手段,推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培育壮大了一批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品牌农产品。截至十一五期末,全省共有6000多个农产品获驰名、知名商标称号,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528个,129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保护,4473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35家企业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131个农产品获得采标标志确认,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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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资源进一步整合、优化,截至十一五期末,全省共有法定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5家,其中省部级以上25家、市级40家、县级140家,初步形成了以省级质检机构为龙头、市级质检机构为中心、县级质检机构为骨干,以大宗农产品、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站(点)、快速检测点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覆盖全面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基本满足生产基地日常监控、流通市场贸易验货和政府监督检验的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实施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等监控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综合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6
、标准化研究和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针对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积极利用WTO规则,开展茶叶、食用菌等重点出口农产品WTO/TBTWTO/SPS措施信息预警、应对研究和成果推广。依托浙江省标准信息基础条件平台,建立浙江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服务平台、浙江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组织SPS通报评议142项,发布黄色预警5个、重点预警信息6000余条。建立我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动态数据库,实现与浙江农民信箱链接和免费查阅,有效提高了我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十一五时期,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当前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趋势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标准化推广实施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农业标准研究能力相对不足,标准水平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尚有一定差距。三是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薄弱,懂标准化、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紧缺,特别是乡镇基层农业标准化人员相对缺乏。四是农业标准化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市、县政府的推动作用还发挥不够。
(二)发展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农业标准化也面临着新的发展要求,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从国际看,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许多国家将技术标准作为设置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成为各国扩大农产品国际市场份额的必由之路。从国内看,随着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来抓。从省内看,我省处于人均GDP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发展新阶段,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日益迫切,加快实施以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为前提,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以下简称两区)为核心??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生态文明质量强省和现代农业两区建设方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工作思路,推进农业标准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示范推广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品牌培育体系、科研创新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为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推动、宏观指导和检查督导,加强政策扶持优化惠农服务。建立完善优质优价等市场引导农业标准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用,强化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围绕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立足形成比较优势,加强现代农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标准化工作,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建设为载体,通过规划引导,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综合水平,促进全省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坚持开拓创新和接轨国际相结合。推进农业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技术创新、工作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促进农业标准创新与农业科研创新协调发展。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我省农产品生产与国际接轨,提高我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50项以上,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科学、统一、权威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主要农产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
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围绕两区建设,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300个以上,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10个以上、示范乡镇50个以上、示范企业(合作社)300家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0%以上。
——
农产品品牌培育。培育农业标准化实施主体,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总数150个,省级以上农业名牌产品数600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量达到5500个,产地认定认证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
——
农业标准化实施监督。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初步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
——
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培养3000名农业标准化推广骨干人员,健全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队伍和推广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今后五年,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实施标准创新工程。围绕全省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农产品和效益、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结合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创新工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加快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种改良、安全高效生产、健康养殖、精深加工、贮藏保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物灾害预警及防控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森林生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等重要地方标准研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建立完善具有浙江特点又与国际接轨、覆盖从田头到餐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十二五期间,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
专栏1  现代农业标准研制重点方向
生产技术标准: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重点制定大宗优质作物栽培技术标准、种质保护、种子(苗)繁育技术标准;优质安全蔬菜、特色林产品、水果生产技术标准;茶叶生产技术标准;设施栽培技术标准;优质安全畜禽、水产品养殖技术标准;农业生物技术标准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标准。
方法标准:根据农产品质量检验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重点研制相应的农产品储藏保鲜、质量检测、农业资源调查、有关农业(土壤、种植、养殖环境)、农业机械等质量评定、生物灾害预警防控、疫病防控等方法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基础标准:以农业发展技术、设施、设备需要为核心,重点研制现代农业设施、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能减排和新型农机田间作业规范、农机安全操作等基础标准。
管理标准:根据两区建设、现代农业管理的需要,重点研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与评价规则、标准化示范企业、园区评价规范、产品质量分等分级、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及农业信息化等管理标准。
   
服务标准: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与农业生产配套的服务需求,重点研制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物流、农机植保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业观光旅游等服务标准。
培育农业标准创新主体。鼓励产学研各方联合开展农业标准研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作用,引导有条件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抢占标准制高点。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支持各地制定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生产模式图,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
加强农业标准化推ILY: Verdana">“两区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产品安全、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民增收要求,加快以大宗作物区域化布局、园艺产品集约化生产、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森林可持续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区(示范园)、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由点及面,整体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扶持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大力推行支持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编制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培育一个品牌的示范模式,建立健全示范推广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增强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每年提高2%—3%,其中,两区内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100%,推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
专栏2  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程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创建:每年新建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60个以上,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园)200个以上,以点带面,带动全省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
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每年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综合县2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10个以上,提升区域农业标准化发展综合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业标准化示范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创建:按照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品安全化的总体要求,每年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60家以上,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合作社、企业在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中的主体和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链标准化实施。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坚持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充分利用利益联结和标准推广双重纽带,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技推广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公司和大型连锁超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承担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全过程实施标准化。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产地环境、种养殖技术、良好农业规范(GAP)、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标准实施;在加工领域,重点组织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等标准实施;在流通领域,重点组织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及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等标准实施,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产地标识制度,引导现代农业主体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
(三)强化农业标准化实施监督
加强全过程标准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专项抽查、监督检验、风险抽检和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抽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检打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产地环境质量、种子种苗、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渔)等残留限量、产品标识标注等标准化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着重解决违法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类饲料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不合格农产品查处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的产地准出管理机制。引导两区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森林食品基地、三品一标基地率先开展产地准出管理示范。积极推进国际通行的编码、自动识别(RFID)等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开展诚信体系认证和信用等级管理,构建全省联网的信用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和风险预警制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促进全省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定、社会中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多元化检测体系,满足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检测需求。根据满足功能的需求、产业的需求、区域的需求、不同群体的需求等要求,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检测资源动态管理,建立检测设备和检测结果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检测资源优化整合,提高检测设备利用率。加强资质管理、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专栏3  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方向
省级检测机构:按照国际一流目标,完善和提高农药残留、重金属、激素类药物、添加剂、微生物毒素、藻类毒素、二恶英、化学危害物质、毒理学、转基因等质量安全项目及食品营养指标的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对农产品安全研究、风险评估能力和对市、县级检测机构技术指导能力。
市级检测机构:根据当地特点,对现有机构增添检验设备,提高检测能力,满足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消费的检验需要,提升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能力。
县级检测机构: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和特色产品,主要开展贴近产业、贴近市场的常规、定性项目检测,并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企业自检机构:根据市场准入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把关的检测手段。
(五)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
加快三品一标等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品牌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体系。结合两区建设,按照有良好生态环境、有技术规程、有质量标准、有品牌和包装、有营销载体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产业化要求,加快建设一批三品、森林食品基地,积极推进三品认证,培育扶持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大和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培育农产品区域名牌。强化品牌营销,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三品一标等专销网点,促进厂商合作、产销对接,打造、展示三品一标等品牌形象,壮大品牌农产品规模。
专栏4  品牌建设重点方向
三品生产:稳步扩大三品生产规模,到十二五期末,三品认证总量达到5500个,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总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总数达到150个。
农业名牌培育: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农产品品牌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带动品牌化,积极培育农业名牌产品,到十二五期末,省级以上农业名牌产品数达到600个以上。
加强品牌主体培育。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鼓励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者联合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积极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借鉴工业企业理念,引进GAPISO9000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能力水平,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国际接轨。加快农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大力实施良种工程,优化品种结构。鼓励和支持名牌企业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和方式,参与品牌经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到位率和普及率。
(六)推进农业标准化科研创新
加强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根据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发展需要,借鉴国际通行的风险分析方法,重点加强农产品新品种种质安全、性状和种子、种苗繁育技术规程、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农业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方法、农业投入品使用关键技术、动植物疫病诊断技术和防疫措施、节水、节地、节材、农业循环经济技术、农业管理服务等标准的基础研究。加强农业标准自主创新,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农业科研结合,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中新技术、新专利、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能力。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做好农产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跟踪和转化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标准水平。加强农业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和总结,形成一套适应我省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理论体系,指导我省农业标准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深化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关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为重点,加强我省茶叶、食用菌、蜂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干果、中药材等重点出口农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跟踪研究和评议。完善浙江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110”预警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广大生产企业、农户积极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农业生产,提高出口农产品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份额。研究建立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组织重要农业标准实施绩效调查和评价,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有效性和贡献率,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科学发展。
专栏5  推进农业标准化科研创新
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根据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发展需要,开展农业标准化基础理论、农业循环经济、农业标准化与农业品牌经济、农业标准化技术创新工程等领域的研究,十二五期间实施重点研究项目50项,为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研究:加强茶叶、食用菌、蜂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干果、中药材等重点出口农产品安全信息监管和预警系统应用研究;加强欧盟(RASFF)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与我省食品出口应对研究;加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我省农产品出口研究;完善浙江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110”预警与服务体系建设。
(七)强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保障
完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农业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农业标准综合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农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农业标准业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安全交换。积极跟踪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农业标准信息,丰富、完善、更新农业标准化信息资源库。加强与农民信箱及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对接,拓宽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为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者提供动态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专栏6  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对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地方标准网等全省标准化信息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形成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专题数据库;围绕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完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信息平台;依托示范试点项目,构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专题展示子平台;引进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管理专家1000人,丰富技术专家服务队伍。
加快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培育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农业科研、咨询服务、农技推广等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农业标准制修订、标准审查以及实施监督工作以及开展标准化学术和经验交流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要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挥在推动农业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的排头兵作用。农技推广机构要把推广农业标准化作为新时期农技服务的重点工作。咨询服务机构要积极向农业企业、广大农户提供标准、认证以及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高农业标准化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从战略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摆到议事日程,纳入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把农业标准化工作列入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的农业标准化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将标准化实施评估结果作为各类特色农产品基地、三品一标基地认定、两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性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工作到位。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发挥各级协调机构规划、协调、推动、监督职能作用,整体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
(二)加大投入与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标准化宣传培训、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业标准研制实施、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采用国际标准等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扶持培育农业标准化技术创新团队,把标准制修订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效益显著的农业标准研制项目列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范围,对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鼓励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农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业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农业标准化人才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农业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标准化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有计划、分层次对农业科研人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标准化行政管理人员、农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技术管理人员、种植(养殖)大户进行标准化知识培训,十二五期间,争取培养3000名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骨干,培养一支既懂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管理技术的农业标准化专家和推广实施队伍。注重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以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加强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使之在标准研制、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交流合作与宣传
积极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农业标准化活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形式。定期组织举办农业标准化专题国内外论坛,指导、帮助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兄弟省市在农业标准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对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通过编制通俗易懂农业生产模式图、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将农业标准送到手中,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积极宣传展示农业标准化实施成果,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成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




主题词:农业  标准  规划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质监局、财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供销社。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4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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