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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平建〔2012〕103号
关于全市农村住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
通 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村镇建房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农房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夏季和汛期农房建设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平建〔2012〕28号)和《平湖市建设系统201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平建管〔2012〕15号)文件精神,7月初我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农村住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薅鹊卦し篮图跎偈鹿实姆⑸??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2日前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自查;第二阶段在前期各镇街道自查基础上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市农办、市安监局,抽调市村管站、市建管处的相关技术人员与各镇(街道)村镇管理站、行政村的农房建设专职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于7月3-4日集中两天时间,分两个检查小组,对全市200多户在建的农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抽查。重点围绕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等突出问题,以及建设是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操作是否规范、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是否合格等方面,加强现场指导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的在建农房全部位于规划新社区,检查发现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总?迳?比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质量和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搅拌时间不足、漏浆,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设置缺少、锚固不牢、错位等质量通病依然存在。
2.部分住房墙体砌筑不符合规范要求,砌体工程灰缝不饱满、不顺直,空斗墙仍有发现。
3.个别住宅未按图纸要求施工,现浇楼梯踏步板施工变更缺少必须的变更手续和变更联系单(图)。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部分村镇工匠及施工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作业期间人员未在施工现场,缺乏定期安全检查,对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监管。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不规范。脚手架部分材质枯损、杆径偏细,高度不到位,杆距偏大、脚手片少、连墙件设置不规范;模板支撑系统垂直度不够,纵横向水平杆不全。
3.施工用电不规范较为普遍。配电箱接地不规范,无保护零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等。
4.施工起重机械防护措施不到位。机械刹停装置失效,缆风绳缺少、锈蚀、偏细,线匝、拖桩缺少。
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帽佩戴不齐全,楼层和楼梯缺少防护栏杆保护现象较普遍。
三、处理意见及下步工作重点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各村镇建筑工匠(施工单位)、镇街道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逐项逐条监督落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镇街道村镇管理站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村镇管理站,市村镇管理站将适时组织复检。
2.建房户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村镇建筑工匠(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或通用图,不得擅自要求施工方变更。
3.村镇建筑工匠(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认真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4.继续将村镇建筑工匠的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来抓。
我市进入夏季高温和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频发季节,各镇街道要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要时刻提醒现场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暑、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就当前农房建设中依然存在的问题,要继续配强村镇农房建设管理力量,落实责任,真正做到选址放样到场、基础和基槽验收到场、梁柱和楼板屋面浇注到场、竣工核实到场,履行“四到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树立起牢固的质量安全意识,抓好我市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村建房顺利、安全进行,扎实有序的推进我市的新农村建设。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房建设 安全检查 情况通报
抄送:嘉兴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市府办,农办(农经局),安监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道平,人大副主任陶明方,副市长胡志梁,政协副主席俞明祥。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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