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正文

平湖市统计局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朗读

平湖市统计局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21号及嘉统[2012]3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有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到平湖市统计局(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市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256室)法制科办理报考手续,联系人:沈云华、钱尚一,联系电话:8506126585061276根据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报考统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公示专题报告。

(三)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521-6月8(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统一截止时间为201212月底。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定为20121014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置在嘉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市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确保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四、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他

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规定执行,初、中级考务费分别为105元、210元,教材费分别为44元、76元,学习指导与习题分别为30元、48元。

附件:12012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3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平湖市统计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考试  通知

送:嘉兴市统计局,嘉兴港区经发局。

平湖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7印发

附件1

2012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属地名称: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码

 

照片

民族

 

 

最高

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资格取得时间

   

报考级别( )

中级□初级□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0573-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省(或市)考   

管理机构

审查意见

 

        (盖  章)

                                             

说明:1、报名序号由1开始,依次为23...... 2、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1231

 附件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基 本 条 件

报考档次

学 历 和 资 格 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初级资格

.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 获博士学位。

 

 

 

 

 

附件3

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记处理。

(四)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严禁携带传??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试期间,发现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立即警告、制止,对严重违纪者在考场情况记录卡上记录考生准考证号码,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时,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平湖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pinghushi/20210601/15860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