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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12年“三防”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天龙公司、平航公司:
根据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2年交通运输“三防”工作的通知》(嘉交〔2012〕61号)以及上级关于加强路网管理、航道畅通、突发天气灾害事件防范应对管理和信息报告等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防范高温、台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应对(以下简称“三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应对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交通运输行业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型期、建设高潮持续期、港航强省加速期、现代物流培育期、综合交通推进期,省政府领导加强“大港口、大路网、大水运、大航空、大物流”的五大建设总体要求,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交通物流发展,加快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确保完成本届政府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加强交通气象灾害防御和“三防”应急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意义更加重大。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防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总原则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统一指挥”的工作原则,立足行业,着眼全局,高度重视“三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及早准备、及早动员,随时应战,切实做好交通“三防”各项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三防”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严密“三防”工作体系,提升“三防”工作水平。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应急要求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分析研究。一是今年一季度的多次雨雪冰冻灾害及早春汛已对春运和公路、航道保畅通,工程、运输保安全等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从统计情况看,全省和我市出现区域性暴雨洪涝、台风、高温、雨雪冰冻以及寒潮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气象灾害影响严重。二是今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和运输总量仍将保持高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港口物流、旅游运输等业务还将出现持续增长,极端天气灾害以及地质灾害影响严重区域的公路水路建设、运营项目多,防御难度大。三是区域性、流域性大洪水防御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四是修改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条例增加了港口储运安全监管职责,沿海区域重化工项目较多,防台风、风暴潮等工作任务艰巨。五是今年政府集中换届,交通运输部门新任职人员较多,对行业“三防”应急工作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本地气象、海洋及地质等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要对象、重点路段,进一步加大各种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尤其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情况,逐一完善防御措施,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一)加强“三防”应急工作规划。各单位要根据总体规划,专项研究和规划本地本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将行业“三防”作为重点,按照“防、避、疏、抢、通、救”等应急工作全过程工作特点,以公路、航道抢通保通、港口生产作业、船舶避风、车辆运输安全、内河水上搜救、“三防”灾害指挥信息系统等为重点,突出各类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处置,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强化应急队伍、装备布局和信息系统等建设。
(二)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制定、完善“三防”预案,进一步明确“三防”应急事件分类、响应等级和工作职责,重点制定防台风预案、防洪涝、雨雪冰冻灾害联防联控应急方案以及公路水路保畅通预案。
(三)加强预警和信息能力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业“三防”预警能力建设。一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行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指挥平台建设。二是探索建立本行业应急信息搜集和发布系统,重点开展公路、桥梁、航道等基础设施巡查和隐患预警,车辆(船舶)目的地、途径地域(海区)路况(海况)等信息搜集和发布。三是加强交通应急信息显示终端和网络等能力建设,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向从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行业应急和预警信息。四是加强路网管理,推动建立专门的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和视频实景观测系统,对已建成公路气象设施,加强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逐步实现与气象部门观测系统的联网;五是进一步做好通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充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AIS、短信平台、视频监控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和技术手段在“三防”应急减灾中的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应急信息搜集能力。
(四)开展“三防”应急风险评估工作。按照防汛部门开展沿海重要设施防台风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沿海港口码头、桥梁运行防台风规定,开展必要的防御风险评估,配合安监、防汛和经信等部门,重点开展危险品储存运输、船舶避风、无动力船管理等研究,有条件的要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公路部门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大雾、台风、雨雪冰冻等特殊天气下高速公路运行风险评估,避免简单封道,提高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港航部门要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汛期、旱季内河通航风险评估,提高船舶通行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行业应急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安全与应急“双基”建设要求,结合实际,抓住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争取,着力加强交通运输基层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公路抢通保通、应急养护、路网管理、水路通航、水上搜救、道路水路应急运输、工程建设安全、专家技术支持等专业队伍。要继续强化上下联动、区域互助、专群结合、??府统一部署,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兼职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的交通运输应急救援、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工作机制,合理征用、征调补偿和救济,整合辖区内社会应急资源。
(六)加强应急装备物资配置。要根据近年应急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行业物资储备、调度、使用和补充的标准化管理,各管理职能部门及时修编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目录,对部分非本行业管理的特种装备,应尽快提出需求,报局“三防”办和上级管理部门。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调度,合理补助,建立网络,动态管理,全市联动。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利用公众传媒和行业内部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宣传和教育,加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三防”应急宣传教育,将台风、暴雨、洪涝、大雾、大风、暴雪冰冻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列入新入职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培训内容,并利用“安全生产月”、“预案演练周”、“防灾减灾日”等载体进行针对性培训和训练。要通过组织“三防”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基层管理部门和重点从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和业务水平。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报道在“三防”应急和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彰显交通运输负责任部门形象。
(八)加强应急信息报告。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三防”应急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及时汇总、掌握本地本行业灾害损失和应急处置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及时有效报送各类应急信息和统计数据。二是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防汛防台抗旱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有关要求,结合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合法、有序做好“三防”涉及的数据、新闻和信息的发布工作。三是加强重大突发灾害行业处置信息的专门报告。
(九)加强应急联动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内外不同工作部门以及其它单位的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专项工作机构网络作用,加强与市政府应急办、财政、防汛、气象、公安、海事、海洋、地质、建设、通信、宣传等部门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要充分利用邻市及长三角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性保畅和运行管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合力。
三、做好汛前各项准备
(一)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三防”工作,重点强化防汛防台各项安排。
(二)开展一次“三防”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通运输“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机构、人员、制度等建立和完善情况;新进岗领导和专业人员培训情况。
2.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物资、装备储备及其保障机制建立情况;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建立和社会化资源网络建立情况;应急运输车(船)落实和目录修编情况;应急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修)订和演习开展情况;预警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等。
3.公路运行方面。标志、标线及各类公路设施完好情况;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等公路易塌方和滑坡路段的安全情况;公路抢险抢通和巡查人员、资金、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
4.水路运输方面。船舶、码头的安全度汛准备,特别是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到位以及防风、避险等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船舶避风场所落实情况;内河水上搜救力量落实情况;应急人员、车船、通信系统落实情况等。
5.道路运输方面。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站场应急准备和安全情况;抢险运输车辆、人员联系、防汛物资落实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开展情况;客运站场交通“三防”应急宣传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6.工程建设方面。在建工程安全和“三防”准备情况,施工场地设备和物料存放安全、排水设施疏通等情况;防灾重点区域交通工程应急值班和人员撤离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和应急培训落实情况等。新建工程项目指挥部“三防”工作责任制和预案完善落实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严防出现漏洞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防”应急预案。
各单位近期要组织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要坚持“三防”值班制度。要认真做好“三防”应急值班工作,重大灾害情况来临或发生时,各单位领导要在岗值班。在接到可能发生灾害的警报后,要按预案要求,立即进入抗灾指挥状态,“三防”工作机构、成员要立即到岗到位,抢险救灾人员和车(船)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参与应急处置。
(二)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到快捷、灵敏、及时和有效。要及时通报“三防”机构人员变化、灾情评估及交通抢险救灾情况(包括道路、航道通阻情况、疏散人员、投入资源)和灾后恢复情况等。
(三)做好灾害后评估工作。各单位在及时稳妥处置各类“三防”灾害的同时,要注重灾后分析和评估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预案要求,分析研究本地本行业典型“三防”应急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调整预案,完善应急协调和处置机制。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值班(传真)电话及“三防”工作准备情况等市局“三防”办(运输安全科);台汛前,报送本单位、本行业修改后的“三防”预案。市局“三防”办联系人:牧群,联系电话:85032486。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