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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统〔2012〕101号
平湖市统计局
二O一二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2年,是统计“六五”普法贯彻实施之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关心下,在市法制办、嘉兴市统计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平湖”的决定》、市政府《法治平湖的要点》、市二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要点》,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突出统计“六五”普法,强化统计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实现今年全市统计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根据《平湖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平政发〔2012〕7号)、《平湖市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部门)》的要求,对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力度。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平湖”的决定》。在政府统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推行《平湖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全员行政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两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稽查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统计行政行为,使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平湖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平湖市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平湖市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配套制度,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统计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统计执法检查考核办法》,对查办案件绩效突出的办案小组和办案人员予以表彰,以提高办案质量,调动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营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把统计法制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研究和规划。加大了普法宣传经费、执法经费和奖励资金的投入力度。保证必要的办案交通工具,今年9月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公车已全部上缴,但对统计执法用车,局领导十分明确,继续予以保障,涉及统计执法工作的,一般情况下均在局公共用车经费中列支,不得由于车改的原因影响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所需的其他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工作。今年有16名人员(其中14名到期换证,2名新领证)通过嘉兴市统计局组织的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了执法证书。局先后组织学习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法律文书制作等的学习。为提高全局执法人员查案、办案的能力,局法制科还结合执法工作的实践,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稽查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编写了《统计执法检查一般操作程序》,统计稽查人员每人一份,使全局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六)单设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法制工作力度。将法制科与办公室分设,单独设立法制科,配备了二名工作人员,使全市的统计法制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加强。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建立局行政首长负总责和党组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大额开支,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暨规避风险,又可集集体的智慧,使决策更民主、更科学,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市法制工作和省、嘉兴市统计局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平湖市2012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明确行政执法任务及其工作职责。局一把手直接分管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加强领导。
(三)继续推行全员统计执法责任制。结合各科室队实际,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队,由局长负总职,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把责任层层分解,把任务层层落实。极大地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参与执法检查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四)以建立行政许可科为契机,规范行政管理。在2009年建立行政许可科的基础上,把行政许可项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非行政许可的管理项目(统计单位登记、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明确由一名副科长负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审一核制,制定和公布办事程序、操作规范和服务期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五)调整局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小组。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案件审理小组组成成员,对在统计违法案件处理过程中,拟罚款数额较大的案件,必须经案审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告知、决定审批程序,严防人情案、倚重、倚轻案的产生,力求公正、公平按法律条规处理每一个案件。
三、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重大涉企、涉民的政策措施,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及时向市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法制机构备案。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通知(平府法发〔2012〕5号),及时做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上报工作。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全员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统计系统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为保障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建立全局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全员行政执法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二)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检查的对象、范围,检查组的组成、检查操作规范和流程,保障检查人员的权力,维护被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统计执法人员守则。切实做到统计稽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稽查人员在涉企执法检查中,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宴请、礼物或购买该单位产品,不得在检查中向被检查对象作不负责任的承诺,严格规范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坚持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机关、企(事)企单位和新闻媒体,聘请依法统计监督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局统计法制工作建设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进程、结果等,邀请他们参加相关会议,把依法统计监督员直接编入局各统计执法稽查组,参加现场稽查,接受他们的监督。
(五)自行编写《统计执法检查一般操作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的现场操作能力,规范办案人员的操作程序,不断提升统计查办案件的质量。
(六)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局法制科人员和统计稽查资深人员为组员的“平湖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
五、大力开展《统计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
“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来保障。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的实施之年,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教育途经、手段和方式,继续按照会议上有内容、广播里有声音、电视台有图像、电子屏有文字、街面上有横幅的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一)拓展宣传领域,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模式,努力打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统计工作环境。一是连续6年与平湖电视台图文频道合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全年宣传120天;与市广播电台签订全年统计法制和统计知识宣传协议,每星期播出2次;与平湖市电视台新闻栏目合作,每天在平湖新闻节目播出后的黄金时段开展依法统计的宣传活动。二是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联办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平湖市干部理论学习平台”专栏,加载省统计局制作的统计普法动漫宣传片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在科局级以上领导中开展学习宣传。三是在市、镇(街道)二级年报工作布置中,把学习贯彻统计法规作为年报会议的一项必修课,强化宣传教育。四是在统计继续教育中,根据不同的对象增加统计法制教育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达1487人。五是在《统计法》颁布29周年宣传月期间,我局下发了相关文件,开展了多项宣传活动,并于
(二)创新机制,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0年我局创新在县市级建立依法统计监督员制度后,今年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2名依法统计监督员,并重新颁发了聘书。为积极发挥依法统计监督员的作用,我局主动向他们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邀请出席或列席市统计局召开的有关会议,
(三)认真贯彻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视频会议。
(四)组织参加分管领导统计法制培训班。
(五)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全省《统计法》及《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发出活动通知文件,在全市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和基层统计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共收到竞赛答题卡3850张。为进一步宣传贯彻《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增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我局在省级抽奖的基础上,增加平湖市级的抽奖机会,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纪念奖30名和组织奖5名,抽奖结果,于
(六)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是按期完成省定服务业单位统计稽查任务。根据省统计局确定的我市三家服务业单位稽查要求,我局从
六、依法行政工作特色鲜明,推动了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市的统计法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和关心,得到了市法制办和省、嘉兴市统计局的具体指导,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注重实际效果。
一是注重四个结合。即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相结合;与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统计队伍素质相结合;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相结合。
二是注重三个到位。即宣传教育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注重二个规范。即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运用法律法规和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四是实现一个目标。即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在统计法制宣传和实施过程中注重特色和创新
一是继续与各类大众媒体,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合作,开展常年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继续聘请依法统计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在全省开展《统计法》等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市是唯一一个在市级及县(市)级增加抽奖活动的市。
四是自行编写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教材,并列为年度统计继续教育的必修课。
五是利用平湖市干部理论学习平台,把省局制作的统计法制宣传动漫片,作为干部日常理论学习的内容之一。
附件:平湖市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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