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平统〔2012〕100号
平湖市统计局
关于召开企业负责人统计法制建设座谈会
暨统计法定义务确认签约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有关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嘉兴市统计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依法统计行为,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日常管理,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维护统计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国家统计义务意识,深入推进统计“六五”普法活动,根据《平湖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平统〔2011〕101号)和嘉兴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工作的通知》(嘉统[2012]64号)、平湖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工作的通知》(平统〔2012〕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企(事)业负责人统计法制建设座谈会暨统计法定义务确认签约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主任及所辖规(限)上企业负责人各一名;
(二)教育局、卫生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统计负责人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一名;
(三)市统计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全市依法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二)交流依法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三)部署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确认及依法统计信用企业建设工作;
(四)统计法定义务权益告知确认签约。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
四、其它有关要求
(一)参加会议的具体企(事)业单位,由各镇(街道)统计与信息中心及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于
(二)务请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不得缺席和代替。
平湖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