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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文件
平组干〔2012〕26号
关于吴备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各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市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部务会议决定:
吴备明同志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许铉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委务会议成员;
林士良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剑蓉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吴忠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刘国华同志任市农业经济局党委委员;
张军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委委员;
刘永华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委员职务;
顾栋梁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曹新萍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屠孝忠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沈群同志任独山港区开发建设党工委委员;
陈勇钢、潘加林、盛琴琴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室务会议成员;
免去陈志明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靖同志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小丰同志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健同志的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